北朝 西魏

北朝之一,由北魏分裂出来的割据政权。历三帝,共二十二年(535~557)。都长安。管辖今湖北襄阳以北、河南洛阳以西,原北魏统治的西部地区。北魏永熙三年(534),孝武帝元修脱离高欢,从洛阳逃至长安,投靠北魏将领、鲜卑化的匈奴人宇文泰。次年宇文泰杀孝武帝,立元宝炬为帝(文帝),史称西魏,政权实由宇文泰掌握。

西魏政权建立后,宇文泰于大统元年(535),颁布二十四条新制,后又增加至三十六条,称为“中兴永式”。其主要内容是:严禁贪污、此制的建立,对军队进行统一指挥和训练,有利于中央政权的加强。继续推行均田制。根据敦煌文书《西魏大统十三年计账》可知,均田制下的授受虽已实行,但授田不足额却是普遍的现象。当时最普遍的一种力役为“六丁兵”,即每个丁男在六个月内为政府服役一个月,一年内要服役两个月。

西魏期间,社会较为安定,国力日趋强盛,有效地抗击了东魏的多次进攻,而且于废帝二年(553)取得南朝梁的蜀地,次年又夺得江陵。557年初,宇文觉废西魏恭帝自立为帝,即孝闵帝,建立北周。